党员领导干部出现哪些情况时应进行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7-09-04
新闻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浏览 :7219
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来源: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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