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三论学习贯彻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
南方日报评论员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进广东乡村振兴工作,全省各级党委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适应新时代农村工作的任务要求,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为我们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市县党委要按照省委部署,相应成立乡村振兴领导机构,形成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按照会议要求,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政府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落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三农”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三农”工作能力;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督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范围广、触及层次深,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能力和水平,做好把方向、谋大局的工作,把路子走对走实走好。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讲究的是一个“实”字。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真抓实干,精准施策,不能流于形式、寅吃卯粮。乡村振兴还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求我们既要有“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又要一步一个脚印,防止盲目蛮干、大干快上“一窝蜂”,防止工作虎头蛇尾“一阵风”。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村民权利,调动农民积极性,不能大包大揽、包办代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本在于深化改革。”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定政策、促改革上下功夫,强化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深化涉农领域改革,破解影响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释放农村发展潜力。要在牢牢守住“四个不能”底线的前提下,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要求加快涉农机构改革,加强涉农职能的统筹整合;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鼓励地方创新,支持基层结合实际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
没有真金白银的投入,乡村振兴战略是喊不出来的,也是干不出名堂来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投入保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一方面,认真研究和切实整合省级涉农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项目;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基础支撑作用和“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要扩宽政策性资金来源,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缩小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差距,是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紧迫任务,这个差距在“三农”发展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之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弘扬先富帮后富优良传统,完善帮扶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把社会各界力量充分调动起来,注入到“三农”工作中去。要加大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丰富对口帮扶层次,通过各种方式、各个层面的帮扶带动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振兴;要扎实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要营造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振全省上下推进乡村振兴热情。
历史和实践证明,党管农村工作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政治优势,党的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肩上的政治责任和艰巨使命,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拿出“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久久为功,奋力推动广东乡村早日实现全面振兴,不负习近平总书记的信任与重托,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